中心组学习制度是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制度和有效形式。对于推进和加强党组自身以及干部队伍建设,进一步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与时俱进,用先进的理论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,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。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镇江市委有关指示要求,重新修订中心组学习制度如下:
一、中心组由党组成员、机关中层以上干部组成。办党组书记担任中心组组长,为中心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,负责审定学习计划,检查讲评学习情况,组织协调中心组的学习活动,使中心组学习真正做到经常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二、中心组学习,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认真学习历史、哲学、法律、经济、科技等各方面的新知识,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。
三、中心组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,中心组各成员在平时自学的基础上,每月集中学习、交流、研讨一次,努力做到坚持学习、加强学习、改善学习,在坚持制度、落实时间和内容、提高质量上下功夫。
四、中心组成员应根据学习计划认真自学,做好个人学习笔记,准备好发言提纲,按时参加集中学习。因公务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向组长请假,并主动补课。
五、人秘处受党组委托具体负责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。